清教徒神学 第三⼗九章 清教徒论教会治理 (上)转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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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教徒神学
作者:周毕克 马克·琼斯
教会论
第 三 ⼗ 九 章 清 教 徒 论 教 会 治 理
当 ⼀ 位 弟 兄 在 他 的 教 会 中 遭 受 多 数 ⼈ 的 欺 压 时 , 没 有 什 么 有 权 柄 的 ⽅ 法 可 以 让他 释 怀 。 当 教 会 ⼤ 多 数 ⼈ 陷 ⼊ 根 本 性 的 错 误 时 , 没 有 什 么 有 权 柄 的 ⽅ 法 可 以 医治 。没 有 什 么 有 权 柄 的 ⽅ 法 可 以 排 除 宗 教 的 多 元 化 。 因 为 如 果 独 ⽴ 堂 会 掌 握 了全 部 的 教 会 治 理 权 , 那 么 ⼀ 个 堂 会 ⾃ ⼰ 就 可 以 建 ⽴ 起 他 们 认 为 合 适 的 宗 教 ⋯ • • • 如 此也 就 没 有 什 么 有 权 柄 的 ⽅ 法 可 以 实 现 教 会 ⾏ 政 上 的 合 ⼀ 和 统 ⼀ 了 。
— 摘 ⾃ 《 为 ⻓ ⽼ 会 治 理 和 事 ⼯ 的 辩 护 》
对 于 清 教 徒 ⽽ ⾔ , 教 会 论 的 重 要 性 不 可 估 量 。 毕 竟 清 教 主 义 就 是 对 国 家 教 会 的改 ⾰ 。 清 教 徒 之 间 对 于 教 会 应 主 要 采 ⽤ 何 种 治 理 形 式 存 在 ⼀ 些 尖 锐 的 分 歧 。 历 史学 家 ⼀ 直 在 重 新 评 价 英 国 ⾰ 命 的 教 会 论 背 景 , 每 个 新 研 究 所 提 出 的 划 分 似 乎 较 先前 的 观 念 更 为 复 杂 、 微 妙 ( 或 模 糊 ) 。 例 如 , 亨 特 • 鲍 威 尔 最 近 的 研 究 对 重 新 评 价清 教 徒 教 会 论 有 不 可 估 量 的 指 导 价 值 , ” 他 表 示 “ ⻓ ⽼ 制 和 独 ⽴ 公 理 制 会 制 或 会 众 (也 译 为 堂制 ) ’ 这 两 个 明 显 ⽭ 盾 的 模 式 ” 导 致 了 “ ⼀ 些 ⼤ ⼀ 统 的 、⼀ 成 不 变 的 分类 ” , 然 ⽽ 它 们 不 能 公 允 地 看 待 1 7 世 纪 出 现 的 各 种 不 同 的 教 会 论 , 甚 ⾄ 在 ⻓ ⽼ 会阵 营 内 部 也 是 如 此 。 “ 此 外 , “ 独 ⽴ 派 ” 这 个 词 并 不 被 ⼀ 些 异 议 派 弟 兄 (即 护 教 者 ) 所 接 纳 , 如 托 ⻢ 斯 • 古 德 温 、 菲 利 普 • 奈 、 威 廉 • 布 ⾥ 奇 ,以 及 后 来 的 约 翰 • 欧 ⽂ 。 护 教 者 们 在 《 护 教 叙 ⽂ 》 (1 6 4 3 )中 ⾮ 常 清 楚 地 表 明 , 他 们 的 愿 望 是 被 看 作 公 理 会 ⼈ ⼠ , ⽽ 不是 独 之 派 : “ 那 个 骄 傲 、 粗 野 的 ‘ 独 ⽴ 派 ’ 头 衔 是 旁 ⼈ 加 给 我 们 的 , ⽆ 论 是 对 属 灵权 柄 还 是 对 社 会 政 权 , 它 都 是 反 抗 之 声 , 这 是 我 们 憎 恶 并 厌 弃 的 。
尽 管 我 们 承 认 在 这 ⼀ 章 中 存 在 ⼀ 系 列 复 杂 的 教 会 论 观 点 , 但 1 7 世 纪 的 ⼈ 们 会使 ⽤ “ 公 理 会 ” 和 “ ⻓ ⽼ 会 ” 作 为 ⾃ 身 的 标 签 , 这 ⼀ 点 ⾮ 常 重 要 , 值 得 提 醒 ⼀ 下 。诚 然 , 他 们 经 常 ⼒ 求 细 致 ⼊ 微 地 阐 明 ⾃ ⼰ 信 念 、 实 践 ⽅ 式 和 术 语 的 特 殊 之 处 , 特别 是 在 回 应 批 评 的 时 候 , 但 他 们 并 没 有 把 这 些 标 签 视 为 完 全 ⽆ ⽤ 的 。 这 ⼀ 点 在 约翰 • 欧 ⽂ 身 上 尤 重 要 。 虽 然 会 时 不 时 地 为 他 所 在 时 代 典 型 分 类 术 语 所 造 成 的 问 题⽽ 悲 叹 , “ 但 他 通 常 还 是 情 愿 将 ⾃ ⼰ 放 在 “ ⻓ ⽼ 会 ” 或 “ 公 理 会 ” 的 旗 帜 下 , 在 他 ⼀⽣ 中 的 不 同 时 期 都 是 如 此 。 ’ 所 以 , 这 ⼀ 章 偶 尔 会 提 到 简 单 标 签 和 派 系 界 限 的 复 杂性 及 其 细 微 差 别 , 但 还 是 会 使 ⽤ “ ⻓ ⽼ 会 ” 和 “ 公 理 会 ” 来 区 分 教 会 治 理 制 度 的 总体 差 异 。
⻓ ⽼ 制 是 ⼤ 多 数 清 教 徒 所 ⻘ 睐 的 教 会 治 理 形 式 。 达 瑞 • 哈 特和 约 翰 • 穆 瑟 提 到 , “ 清 教 徒 与 ⻓ ⽼ 会 ⼈ ⼠ 的 兴 趣 是 不 同 的 ”他 们 这 样 说 似 乎 暗 示 清 教 徒 不 是 ⻓ ⽼ 会 ⼈ ⼠ 。 “ 这 句 判 断 很 让 ⼈ 吃 惊 , 因 为 在 教 会治 理 上 ⽼ 会 之 间 , ⼤ 多 数 清 教 徒 是 确 定 ⽆ 疑 的 是 有 差 别 的 。 实 际 上 , ⼀ 些 苏 格 ⻓ ⽼ 会 ⼈ ⼠ 。 当 然 , 英 格 兰 ⻓ ⽼ 会 和 苏 格 兰 ⻓ ⽼ 会 牧 师 与 英 格 兰 公 理 会 ⼈ ⼠ 存 在 诸多 共 同 之 处 。 ” 尽 管 如 此 , 本 章 第 ⼀ 部 分 会 先 探 究 ⻓ ⽼ 会 治 理 制 度 的 整 体 关 切 , 然后 再 借 约 翰 • 欧 ⽂ 的 视 ⻆ 来 看 公 理 会 的 ⽴ 场 。 因 为 约 翰 • 欧 ⽂ 是 从 ⻓ ⽼ 制 转 向 ⽀ 持公 理 制 , 这 是 研 究 1 7 世 纪 英 国 公 理 制 的 ⼀ 个 有 趣 案 例 和 代 表 。
⻓ ⽼ 制
《 威 斯 敏 斯 特 信 条 》 3 0 章 和 3 1 章 提 出 了 教 会 治 理 上 ⻓ ⽼ 会 形 式 的 基 本 要 素 。⼀ ⽅ ⾯ , 《 威 斯 敏 斯 特 信 条 》 声 称 : “ 教 会 的 君 王 和 元 ⾸ 主 耶 稣 将 教 会 管 理 权 交 于 教会 圣 职 ⼈ 员 之 ⼿ ; 但 他 们 与 国 家 官 员 不 同 。 天 国 的 钥 匙 交 给 了 这 些 圣 职 ⼈ 员 ⋯…按 照 情 形 的 需 要 , ⽤ 圣 道 和 劝 惩 向 不 悔 改 的 ⼈ 关 闭 天 国 , ⼜ 借 着 宣 讲 福 ⾳ 和 撤 除 劝惩 , 向 悔 改 的 ⼈ 开 放 天 国 ” ( 3 0 . 1 , 2 ) 。 另 ⼀ ⽅ ⾯ , 《 威 斯 敏 斯 特 信 条 》 还 说 : “ 为 了更 好 地 治 理 和 更 深 地 造 就 教 会 , 应 该 成 ⽴ 通 称 为 总 会 或 议 会的 聚 会 ” ( 3 1 . 1 ) 。 这 些 聚 会 的 决 策 “ 如 果 符 合 圣 经 , 我 们 便 应 当 恭 敬 顺 服 , 不仅 因 其 符 合 圣 经 , ⽽ 且 因 其 制 定 者 是 遵 照 上 帝 的 命 令 , 秉 有 圣 经 所 赋 予 的 权 威 ” ( 3 1 . 3 ) 。 除 此 之 外 , 《 威 斯 敏 斯 特 信 条 》 却 没 有 涉 及 这 些 基 本 理 念 如 何 付 诸 实 施 。
这 些 章 节 表 现 出 来 的 是 ⼀ 种 妥 协 , 虽 然 这 种 妥 协 让 威 斯 敏 斯 特 绝 ⼤ 多 数 ⻓ ⽼ 会⼈ ⼠ 满 意 。 正 如 鲍 威 尔 提 出 的 : “ 他 们 可 能 在 总 会 怎 样 获 得 管 辖 权 上 有 分 歧 , 也 确实 存 在 这 种 分 歧 , 但 他 们 却 都 认 同 总 会 的 管 辖 权 是 有 约 束 ⼒ 的 。 ”
总 会 的 权 威 性
⽆ 论 是 在 过 去 , 还 是 在 现 在 , 都 是 ⻓ ⽼ 制 教 会 论 的 ⼀ 个 标 志 。 关 于 ⻓ ⽼ 制 教 会 治 理的 更 细 致 论 述 , 可 以 参 考 《 ⻓ ⽼ 制 教 会 治 理 和 牧 者 按 ⽴ 》1 6 4 5 ) 和 著 名 作 品 《 福 ⾳ 职 分 的 神 圣 权 利 》 1 6 5 4 ) 。 这 些 ⽂ 献讨 论 了 教 会 权 ⼒ 这 ⼀ 主 题 。 在 反 驳 , 包 括 教 皇 制 、 主 教 统 辖 制 、 布 朗 主义 , 早 期 分 离 主 义 ) 、 伊 拉 斯 都 主 义 , 国 家 凌 驾 于 教 会 )以 及 所 谓 的 “ 独 ⽴ 派 ” 等 很 多 ⽴ 场 之 后 , 此 ⽂ 认 为 , “ 基 督 将 所 有 教 会 权 ⼒ 安 置 和委 托 的 合 宜 对 象 , 唯 独 是 祂 ⾃ ⼰ 教 会 的 圣 职 ⼈ 员 , 也 由 他 们 ⾏ 使 所 有 权 ⼒ ” 。 ” 关于 “ 钥 匙 ” 的 辩 论 , 是 威 斯 敏 斯 特 会 议 在 教 会 治 理 问 题 上 的 主 要 解 经 之 争 , 也 标 志着 ⻓ ⽼ 制 和 公 理 制 教 会 治 理 ⽅ 式 的 基 本 差 异 。 ”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, 《 福 ⾳ 职 分 的 神 圣权 利 》 ⼀ ⽂ 也 是 为 了 反 驳 公 理 会 ⼈ ⼠ 约 翰 • 科 顿 的 著 作 《 天 国 的 钥 匙 》 ( 1 6 4 4 ) ⽽ 写 的 , 尽 管 这 部 著 作 不 是 出 ⾃ 威 斯 敏 斯 特 会议 的 任 何 成 员 , “ 不 过 此 ⽂ 所 针 对 的 更 是 伊 拉 斯 都 主 义 。 除 了 《 福 ⾳ 职 分 的 神 圣 权利 》 ⼀ ⽂ 之 外 , 还 有 ⼀ 篇 ⽂ 献 是 由 埃 德 蒙 • 卡 拉 ⽶ 牵 头 , 伦 敦 ⻓ ⽼ 会 ⼈ ⼠ 撰 写 的《⻓ ⽼ 会 治 理 和 事 ⼯ 1 6 4 9 ) 。 的 辩 护 》这 篇 ⽂ 章 是 英 格 兰 ⻓ ⽼ 会 制 度 的 代 表 之 作 , 也 值 得 仔 细 研 究 。 在这 篇 檄 ⽂ 中 , 作 者 们 ⼒ 图 证 明 ⻓ ⽼ 制 的 以 下 要 义 : “ ⾸ 先 , 圣 经 谈 到 ⼀ 个 教 会 , 由多 个 堂 会 组 成 。 第 ⼆ , 总 会 具 有 教 会 权 柄 。 第 三 , 堂 会 服 从 于 总 会 , 也 可 向 总 会 提出 申 诉 。 ” “ 我 们 将 会 更 加 具 体 地 描 述 这 些 观 点 , 但 ⾸ 先 我 们 需 要 讨 论 的 是 , “ 天 国的 钥 匙 ” 在 ⻓ ⽼ 会 系 统 中 所 扮 演 的 ⻆ ⾊ 。
⻓ ⽼ 会 的 “ 钥 匙
《 福 ⾳ 职 分 的 神 圣 权 利 》 ⼀ ⽂ 中 提 出 了 关 于 教 会 权 ⼒ 的 ⼏ 个 重 要 问 题 , 其 中尤 为 重 要 的 是 教 会 的 权 ⼒ 究 竟 唯 独 是 给 ⻓ ⽼ 的 , 还 是 给 ⻓ ⽼ 并 全 体 会 众 的 。 天 国 的 钥 匙 最 先 是 给 彼 得 的 ( 太 1 6 : 1 9 ) 。 彼 得 所 代 表 的 是 谁 呢 ? 这个 问 题 的 答 案 是 多 样 的 , 甚 ⾄ ⻓ ⽼ 会 和 公 理 会 内 部 都 不 尽 ⼀ 致 。 尽 管 如 此 , 鲍 威 尔却 提 到 , 英 格 兰 ⻓ ⽼ 会 中 的 ⼀ 些 ⼈ “ 对 任 何 属 于 ⺠ 众 的 权 ⼒ 都 ⾮ 常 恐 惧 ” , 但 护 教者 们 也 “ 找 到 了 ⼀ 些 同 情 他 们 的 ⼈ , 如 查 尔 斯 • 赫 勒 , 他 曾 警 告会 议 , 不 能 把 对 彼 得 代 表 信 徒 的 否 定 意 ⻅ 推 及 太 ⼴ ” 。 “ 所 以 , 很 多 ⼈ 处 于 两 个 极端 之 间 。 如 果 权 ⼒ 不 是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属 于 会 众 的 , 那 么 教 会 职 分 的 担 任 者 就 不 能 代表 教 会 。 另 ⼀ ⽅ ⾯ 潜 在 的 危 险 , 是 重 洗 派 的 ⺠ 主 制 ( “ 成 员 决 策 权 ” ) 。
《 福 ⾳ 职 分 的 神 圣 权 利 》 ⼀ ⽂ 对 ⼀ 些 公 理 会 ⼈ ⼠ ( 如 约 翰 • 科 顿 和 托 ⻢ 斯 • 古德 温 ) 的 观 点 表 示 出 很 ⼤ 的 尊 敬 。 尽 管 这 样 , ⽂ 章 还 是 ⽤ ⼀ 些 经 院 主 义 的 差 别 和 分类 法 否 定 了 公 理 会 , ⽽ 赞 成 ⻓ ⽼ 会 模 式 。 基 督 把 天 国 的 钥 匙 赐 给 教 会 , 是 特 别 给 教会 圣 职 ⼈ 员 的 ( 太 1 6 : 1 9 ; 1 8 : 1 8 ; 2 8 : 1 8 - 2 0 ) 。 此 ⽂ 留 意 到 , 圣 经 好 像 在 使 ⽤ “ 权⼒ ” 上 也 提 到 教 会 整 体 , 还 谈 到 ⼀ 种 “ ⾮ 常 规 的 私 下 的 ⺠ 众 权 ⼒ , 在 ⼀ 些 情 况 下 是属 于 会 众 的 ” 。 “ 这 种 权 ⼒ 既 是 消 极 的 , 也 是 积 极 的 。 会 众 的 消 极 权 ⼒ , 就 是 对 ⻓⽼ 们 权 威 性 举 措 的 顺 服 , 例 如 逐 出 教 会 。 积 极 权 ⼒ 在 于 会 众 试 验 或 借 圣 经 “ 凡 事 查验 ” ( 帖 前 5 : 2 1 ) , 以 及 提 名 并 选 举 教 会 圣 职 ⼈ 员 。 但 是 , 这 些 权 ⼒ 并 不 是 “ 合 宜的 权 ⼒ ” , 即 不 是 钥 匙 本 身 的 权 ⼒ 。 教 会 “ 合 宜 、 公 共 、 正 式 、 权 柄 性 的 权 ⼒ ” , 是属 于 教 会 圣 职 ⼈ 员 的 , ⽽ 不 是 他 们 和 会 众 共 同 拥 有 的 。
⻓ ⽼ 们 具 有 治 理 教 会 的 特 殊 权 ⼒ , 这 并 不 是 将 会 众 完 全 排 除 在 外 。 《 福 ⾳ 职 分的 神 圣 权 利 》 ⼀ ⽂ 的 作 者 们 关 于 “ 合 宜 权 ⼒ ” 的 客 体 和 主 体 作 了 重 要 区 分 。 基 督 将权 ⼒ 交 给 教 会 , 有 形 教 会 是 此 权 ⼒ 的 客 体 , ⽽ 教 会 圣 职 ⼈ 员 是 主 体 , 他 们 为 了 实 施各 种 “ 捆 绑 和 释 放 ” 的 ⼯ 作 ⽽ 领 受 权 ⼒ 。 ⽂ 中 还 进 ⼀ 步 区 分 了 权 ⼒ 的 赐 予 和 权 ⼒ 的任 命 之 间 的 差 别 。 教 会 有 权 利 选 举 ⼀ 些 ⼈ 担 任 职 分 , 但 “ 权 ⼒ 的 赐 予 本 身 不 是 来 ⾃教 会 的 , 教 会 不 是 其 源 泉 , ⽽ 是 直 接 来 ⾃ 基 督 ⾃ ⼰ ” ( 林 后 1 3 : 1 0 ) 。 “ 所 以 基 督 任命 教 会 圣 职 ⼈ 员 , 替 祂 在 有 形 教 会 处 境 中 施 ⾏ 权 ⼒ 。 会 众 并 没 有 借 着 ⼀ 套 成 ⽂ 的 律法 从 基 督 领 受 这 ⼀ 特 权 。 教 会 圣 职 ⼈ 员 从 基 督 领 受 他 们 的 职 分 , 所 以 他 们 担 当 的 是使 徒 的 直 接 接 班 ⼈ 。 这 就 是 说 , 牧 师 和 ⻓ ⽼ 们 的 权 ⼒ , 都 是 直 接 从 基 督 ⽽ 来 , ⽽ 不是 从 教 会 来 的 。 ⻓ ⽼ 会 ⼈ ⼠ 觉 得 公 理 会 将 过 多 的 权 ⼒ 交 给 会 众 , 从 ⽽ 将 ⻓ ⽼ 们 的 权柄 削 弱 了 。 不 过 , 这 还 不 是 唯 ⼀ 的 争 论 点 。
教 会 之 ⾸ 和 教 会 构 成 : ⾃ 上 ⽽ 下 和 ⾃ 下 ⽽ 上
持 有 公 理 会 观 点 的 托 ⻢ 斯 • 古 德 温 在 关 于 教 会 治 理 的 ⽂ 章 中 , 重 点 强 调 了 ⻓⽼ 会 和 公 理 会 之 间 最 重 要 的 争 论 之 ⼀。 ” ⻓ ⽼ 会 相 信 有 形 、 普 世 教 会 是 ⼀ 个 制 度 性实 体 , 是 由 基 督 所 设 ⽴ 的 实 施 治 理 之 处 。 解 释 此 本 质 有 两 个 ⽅ 法 。 古 德 温 描 述 了⻓ ⽼ 会 ⼈ ⼠ 在 教 会 权 ⼒ 是 ⾃ 下 ⽽ 上 还 是 ⾃ 上 ⽽ 下 的 两 种 看 法 : “ 有 ⼈ 认 为 教 会 是 ⼀ 种 ⾃ 下 ⽽ 上 的 制 度 性 实 体 , 所 以 教 会 要 按 制 度 指 定 ⼀ 个 ⾸ 要 堂 会 , 同 时 作 为 制 度 落 实 之 地 ⋯ ⋯。 还 有 ⼈ 觉 得 ⻓ ⽼ 会 是 ⾃ 上 ⽽ 下 的, 即 声 称 最 初 的 宪 章 赋 予 给 了 普 世 教 会 , 因 此 在 制 度 上 普 世 教 会 才是 ⾸ 要 的 , ⽽ 各 个 教 会 的 权 ⼒ 都 是 从 其 衍 ⽣ ⽽ 来 的 。 ” ? 根 据 这 些 观 点 , ⼀ 些 ⻓ ⽼ 会⼈ ⼠ 认 为 , 教 会 权 ⼒ 是 从 ⼀ 个 地 ⽅ 教 会 衍 伸 到 ⼀ 个 ⻓ ⽼ 区 会 ( ⾃ 下 ⽽ 上 ) , 但 也 有⼈ 争 论 说 , 教 会 权 ⼒ 是 从 ⻓ ⽼ 区 会 下 放 到 各 个 地 ⽅ 教 会 的 ( ⾃ 上 ⽽ 下 ) 。 鲍 威 尔 提到 , 权 ⼒ 下 降 的 观 点 “ 好 像 是 ⻓ ⽼ 会 圣 职 ⼈ 员 所 持 的 , ⽽ 且 虽 然 ⻄ 曼 、 加 塔 克 和 伯吉 斯 的 观 点 都 各 ⾃ 不 同 , 却 反 映 出 他 们 身 上 有 主 教 制 传 统 的 痕 迹 ” 。
当 然 , 说 教 会 权 ⼒ 是 ⾃ 上 ⽽ 下 或 ⾃ 下 ⽽ 上 的 , 都 符 合 ⻓ ⽼ 会 的 治 理 模 式 ; 但是 , 与 很 多 英 格 兰 ⻓ ⽼ 会 不 同 的 是 , 苏 格 兰 ⻓ ⽼ 会 反 对 如 此 看 待 教 会 的 ⽅ 法 , 尽 管他 们 在 普 世 制 度 性 实 体 上 认 同 英 格 兰 ⼈ 的 观 点 。 像 古 德 温 这 样 的 公 理 会 ⼈ ⼠ 当 然也 不 会 接 受 这 些 思 想 。 尽 管 如 此 , 这 ⼀ 问 题 仍 突 显 出 ⻓ ⽼ 会 制 度 的 ⼀ 个 特 ⾊ : ⻓ ⽼会 或 总 会 作 为 权 威 性 实 体 的 作 ⽤ , 不 同 于 公 理 会 对 总 会 的 看 法 。 伦 敦 ⻓ ⽼ 会 ⼈ ⼠认 为 , 根 据 “ 神 圣 权 利 ” , 总 会 是 ⼀ 个 教 会 , 所 以 掌 握 着 天 国 的 钥 匙 。
因 此 , 各 个 教 会 要 顺 服 总 会 的 决 策 , 就 像 下 属 服 从 上 级 的 权 威 ⼀ 样 。 据 鲍 威 尔 称 ,其 他 ⻓ ⽼ 会 神 学 家 , 如 罗 伯 特 • 派 克 (1 5 6 9 - 1 6 1 4 ) 和 约 翰 • 佩吉 特 卒 于 1 6 4 0 ) , 便 少 有 很 多 伦 敦 ⻓ ⽼ 会 ⼈ ⼠ 所 持 有 的 上 下 级 观念 , 他 们 “ 相 信 这 些 连 结 在 ⼀ 起 的 教 会 应 该 顺 服 总 会 , 但 不 是 因 为 总 会 ⾃ 身 是 个 教会 。 • 威 斯 敏 斯 特 会 议 将 这 中 间 的 差 别 分 得 很 清 楚 “ 。 为 了 认 识 清 楚 ⻓ ⽼ 会 总 会的 本 质 和 权 威 性 , 我 们 接 下 来 有 必 要 讨 论 ⼀ 下 ⻓ ⽼ 会 对 普 世 有 形 的 教 会 的 观 点 。
有 形 的 、 普 世 的 教 会
撒 ⺟ ⽿ • 卢 瑟 福 在 《 教 会 治 理 和 逐 出 教 会 的 神 圣 权 利 》 1 6 4 6 ) 中 针 对 的 是 约 翰 • 卡 梅 伦 和 托⻢ 斯 • 胡 克 这 些 ⼈ 的 观 点 , 这 些 ⼈ 只 将 基 督 的 国 理 解 为 是 属 灵 的 、 ⽆ 形 的 和 神 秘的 。 就 此 观 点 , 卢 瑟 福 认 为 , 基 督 “ 作 为 君 王 不 是 要 外 在 地 捆 绑 ⼈ , 同 样 祂 也 不是 要 管 理 家 的 外 在 治 理 ” , 如 地 ⽅ ⺠ 事 ⻓ 官 所 做 的 。 对 于 ⻓ ⽼ 会 ⼈ ⼠ ⽽ ⾔ , 教 会也 是 普 世 的 、 有 形 的 、 制 度 性 的 国 度 ( 参 考 《 威 斯 敏 斯 特 信 条 》 , 2 5 . 1 - 2 ) 。 也 就是 说 , 基 督 “ 在 祂 的 教 会 中 掌 权 , 是 制 度 性 的 , 也 是 外 在 性 的 ” 。 基 督 统 管 祂 的
有 形 教 会 , 是 借 着 “ 祂 的 圣 职 担 任 者 、 合 乎 律 法 的 总 会 、 所 设 ⽴ 的 制 度 , 以 及 在 所有 积 极 、 外 在 ⽅ ⾯ 给 予 他 们 的 律 法 ” 。 ” 这 是 典 型 的 ⻓ ⽼ 会 ⽴ 场 , 英 格 兰 ⻓ ⽼ 会 ⼈⼠ 希 望 英 国 教 会 可 以 采 ⽤ 他 们 的 治 理 体 制 , 那 意 味 着 全 英 国 存 在 ⼀ 个 国 家 教 会 , 按⻓ ⽼ 会 的 教 会 治 理 原 则 来 统 管 。 欧 ⽂ 和 古 德 温 也 相 信 存 在 ⼀ 个 有 形 的 圣 ⽽ 公 之 教会 , ⽽ 且 古 德 温 也 谈 到 过 ⼀ 个 “ 制 度 性 的 教 会 ” , 但 他 们 都 把 教 会 治 理 的 权 ⼒ 局 限于 地 ⽅ 教 会 , ⽽ ⾮ 普 世 的 有 形 教 会 。
在 《 福 ⾳ 职 分 的 神 圣 权 利 》 ⼀ 书 的 序 ⾔ 中 , 作 者 呈 现 了 ⼀ 幅 有 ⽤ 的 图 画 , 重 点标 出 了 ⻓ ⽼ 会 和 独 ⽴ 派 在 这 个 问 题 上 的 差 别 。 在 列 出 的 众 多 差 别 之 中 , 作 者 强 调 ⼀个 事 实 , 即 对 于 公 理 会 ⼈ ⼠ ⽽ ⾔ , “ 他 们 不 承 认 基 督 的 有 形 教 会 存 在 , ⽽ 只 承 认 在⼀ 个 地 ⽅ 的 单 ⼀ 聚 会 就 可 以 涉 及 所 有 条 例 ” 。 但 对 于 ⻓ ⽼ 会 来 说 , “ 承 认 基 督 在 地 上有 ⼀ 个 普 世 的 有 形 教 会 , ⽽ 且 所 有 具 体 的 教 会 和 单 个 的 堂 会 , 都 是 这 个 整 体 的 同 样的 部 分 。 ” 《 为 ⻓ ⽼ 会 治 理 和 事 ⼯ 的 辩 护 》 也 提 出 类 似 的 观 点 , 认 为 圣 经 谈 到 的 教会 是 包 括 多 个 堂 会 的 , 正 如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⼀ 样 。 从 那 个 教 会 的 众 多 信 徒 、 使 徒 和 传道 ⼈ , 以 及 所 使 ⽤ 语 ⾔ 的 多 样 性 来 看 , 都 可 以 佐 证 这 ⼀ 观 点 。 威 斯 敏 斯 特 会 议 有⼀ 部 重 要 ⽂ 献 , 题 为 《 威 斯 敏 斯 特 会 议 关 于 ⻓ ⽼ 会 和 独 ⽴ 派 的 ⼤ 辩 论 》1 6 5 2 ) , 它 揭 示 了 ⻓ ⽼ 会 和 公 理 会 的 教 会 治 理 原 则 。
此 ⽂ 的 第 ⼀ 个论 点 与 《 为 ⻓ ⽼ 会 治 理 和 事 ⼯ 的 辩 护 》 相 同 , 也 就 是 : “ 圣 经 中 的 很 多 堂 会 , 组 成⼀ 个 教 会 。 ” ” 当 然 , 这 ⼀ 观 点 是 双 ⽅ 辩 论 过 的 。 根 据 ⻓ ⽼ 会 体 制 , 新 约 中 的 有 形 教会 是 单 数 形 式 的 。 所 以 , 如 上 所 述 , ⻓ ⽼ 会 ⼈ ⼠ 倾 向 于 将 教 会 视 为 单 ⼀ 的 、 有 形的 、 圣 ⽽ 公 的 实 体 。 艾 略 特 • 弗 农 在 1 6 4 4 年 提 出 ⼀ 个 与 此 原 则 相关 的 观 点 , 这 个 观 点 也 涉 及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有 关 的 观 点 , 即 : “ 威 斯 敏 斯 特 会 议 的 ⼤多 数 ⼈ 得 出 结 论 , 认 为 圣 经 中 的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是 由 多 个 堂 会 组 成 的 , 都 在 ⼀ 个 ⻓ ⽼区 会 之 下 。 ” ”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可 能 是 从 ⼀ 个 堂 会 开 始 的 , 但 当 它 逐 渐 增 ⻓ 成 为 很 多 间堂 会 时 , 它 并 没 有 失 去 其 作 为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那 ⼀ 个 教 会 的 权 ⼒ , 尽 管 同 时 它 也 被 认为 是 耶 路 撒 冷 的 众 多 教 会 。
这 些 特 别 坚 持 普 世 教 会 的 ⾸ 要 性 的 , 是 ⼀ 些 英 格 兰 ⻓ ⽼ 会 ⼈ ⼠ , 他 们 认 为 普 世教 会 是 最 先 领 受 天 国 钥 匙 之 权 ⼒ 的 主 体 。 撒 ⺟ ⽿ • 卢 瑟 福 反 对 这 ⼀ 观 点 , 但 它 在英 国 却 是 被 ⼈ 们 ⼴ 为 接 受 的 。 正 如 鲍 威 尔 提 到 的 , 英 格 兰 ⻓ ⽼ 会 把 “ 所 有 权 ⼒ 都视 为 来 ⾃ 普 世 的 有 形 教 会 , 所 以 关 于 权 ⼒ 是 否 往 下 过 渡 到 各 个 堂 会 , 在 他 们 的 头 脑⾥ , 这 对 于 ⻓ ⽼ 会 治 理 机 制 的 运 作 并 不 是 很 重 要 ” 。 “ 关 于 钥 匙 , ⻓ ⽼ 会 ⼈ ⼠ 很 肯定 钥 匙 是 赐 给 由 圣 职 担 任 者 所 代 表 之 普 世 的 有 形 教 会 的 。 “ 这 ⼀ 点 解 释 了 他 们 为 什 么 强 调 教 会 是 ⼀ 个 国 家 性 的 、 体 制 性 的 实 体 , 由 ⻓ ⽼ 们 实 施 权 柄 , 借 着 会 议 、 ⻓ ⽼评 议 会 和 总 会 来 治 理 地 ⽅ 教 会 和 会 众 。